锴威特(688693) -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需遵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