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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6-19 11:59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 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及其他承诺人(以下简称"承诺相关 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 作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对赌条款、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 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时" 等模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