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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众科技(8736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73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