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600833) -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 681 号 20 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韩春燕律师、 路遥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第一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 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