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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601238) - H股公告-更换于香港接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5-06-20 10:3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 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 日起,何丹女士已獲委任取代高峰先生擔任根據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及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A.13(2)條規定下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收送達法律 程序文件與通知之本公司代理人。 承董事會命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馮興亞 董事長 中國廣州,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馮興亞,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陳小沐、鄧蕾、周 開荃、王亦偉和洪素麗,以及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趙福全、肖勝方、王克勤和宋 鐵波。 2238 更換於香港接收送達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