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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002803) -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重大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 力。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上述报告义务人应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准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