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匹 狼(002029) - 七匹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制订、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制度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 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 董事长、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