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30081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明事项 2 | | --- | | 释 义 4 | | 正 文 8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8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8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10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14 | | 五、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6 | | 六、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7 | | 七、发行人的业务 19 | | 八、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2 | | 九、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31 | | 十、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4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5 | | 十二、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6 | | 十三、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6 | |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37 | | 十五、发行人的税务 37 | | 十六、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