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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601377)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 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