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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300021) -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兰汇意字(2025)第 054 号 中国·甘肃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北路 828 号良志·兰州之窗 13 层 邮编:730000 1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兰汇意字(2025)第 054 号 致: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在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发布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临时股东 会的召开作出了决议并以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的形式通知了 股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