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300774) - 倍杰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倍杰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倍杰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审 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