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0 层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6518 505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623 第 0610 号 致: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宏立机器"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