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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30086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