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为(60320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黑龙江天有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见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