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 -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到委员 3 人,会议由主任委员王华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委员举手 表决,一致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事项通过如下决议: 王华 夏同水 李启明 — 1 — 2025 年 5 月 23 日 — 2 —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 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 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同意拟提名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