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603318) -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经本次发行相关方的如下保证: (一)本次发行相关方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