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保证其认真行 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 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