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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中恒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本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