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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00236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