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0023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 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 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 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