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3006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 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 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所属(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