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沿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