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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1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海沿浦精工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以及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