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605128) -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提名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提名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门 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八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且 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