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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 -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盐化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时代广场 B 座 14 层 电话:0472-7159669 传真:0472-7159669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适当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 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文件一同公开披露,并对贵公司引用本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根据《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邮编:014060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执业律师茹家缘、杨静怡(下称"本所经办 律师")出席贵公司本次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