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603650)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彤程新材")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