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东时(6033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DFSSDFSS(SH:603377)2025-06-25 12:1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时 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