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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6033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DFSSDFSS(SH:603377)2025-06-25 12:16

第三条 委员会设在董事会之下,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 决定。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2025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由董事会选举确认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执 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