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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6033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DFSSDFSS(SH:603377)2025-06-25 12:1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经理人员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立执行总经理 1 名、副 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 连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但兼任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由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