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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6033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DFSSDFSS(SH:603377)2025-06-25 12:16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 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1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