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股份(3011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则。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未规定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