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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301122) - 经理工作制度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采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采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具有《公司法》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