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002008) -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6月)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 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 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