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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600328)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为公司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