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胜(00225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从战略 角度对公司拟定的重大决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司发展规划 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年6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