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世光电(0029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