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要求参 加岗位资格培训,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参加相关培训工作提供方便。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 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