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贤丰(002141)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所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 所涉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所涉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贤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贤丰控股")委托,就《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120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中所涉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修订)(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规定, 对《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