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688331)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H 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 关事项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