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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601107) -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于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 于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由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本公司股份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包 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证券或股票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