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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 -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1:18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 18 号 联创科技大厦 A 座 7-11 层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 dacheng com dentons cr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于 2025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 会议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 等有关事项。召开年度股东会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 期已满二十日。 2025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2024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载明,公司股东江苏交通 控股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54.44%的股份)于2025年6月9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