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6019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其主要 任务包括: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股票上市地得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工作细则。 (一)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及向所有董事提 供意见及服务以确保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均获得遵 守,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境内外监管机构有 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 1 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