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6019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修订 1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公司股 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 事项,对公司、股东、出席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