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 | | | 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管理制度和确保本公司 的董事会成员具备切合本公司业务所需的技巧、经验及多元观点,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前述上市 规则以下统称 "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