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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30049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FushineFushine(SZ:300497)2025-06-27 12: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 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年报披露前15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至最终公告日)和年度业 绩快报披露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 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 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