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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3004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FushineFushine(SZ:300497)2025-06-27 12: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 1 页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