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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祥药业(3004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FushineFushine(SZ:300497)2025-06-27 12:47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标准,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执行总裁、 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