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 -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BEIJING QIZHI LAW FIRM 总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3 号蓝堡国际中心 1 座 9 层 901-902 号 邮编:100026 电话:010- 85679588 传真:010-85679698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分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顺河东街 66 号银座晶都国际 1 号楼 3405 室 邮编:2500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531-66683939 传真:0531-66683939 | 第一节 律师应声明的事项 1 | | --- | |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2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2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4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5 | |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6 | |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7 | | 六、结论意见 7 | | 签署页: 8 |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