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600977) -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舆情管理与处置工作能力,及时研判、妥善应对舆情对公司品牌形 象、商业信誉、经营活动及公司股票价格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 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统称"各单位")。 1 / 7 舆情管理制度(试行) (2025 年 6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 平台等媒体反映的,涉及公司的报道及评论。 本制度所规定内容,不适用于公司主动发布的信息,邀请或配合 媒体进行的宣传报道。但由公司主动发布信息或宣传引发的次生舆情, 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工作,是指对舆情进行监测、研判、预 警、处置和引导的有关工作。 公司应切实增强舆情管理意识,科学有效应对舆情,妥善处置涉 企负面信息,最大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