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因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